本基金的標的指數為中證智能電動汽車指數
本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為:中證智能電動汽車指數收益率×95%+人民幣銀行活期存款利率(稅后)×5%
由于本基金為目標 ETF 的聯接基金,與目標 ETF 具有相似的投資目標,因此本基金采用上述業績比較基準。
中證智能電動汽車指數從滬深 A 股中選取主營業務涉及智能電動汽車動力系統、感知系統、決策系統、執行系統、通訊系統、整車生產以及汽車后市場的上市公司股票作為待選樣本,按照市值排序選取不超過 50 只最具代表性股票作為樣本股,以反映智能電動汽車產業鏈上市公司股票的整體表現。
未來若出現標的指數不符合要求(因成份股價格波動等指數編制方法變動之外的因素致使標的指數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除外)、指數編制機構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應當自該情形發生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向中國證監會報告并提出解決方案,如更換基金標的指數、轉換運作方式,與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終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6 個月內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進行表決,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未成功召開或就上述事項表決未通過的,基金合同終止。
自指數編制機構停止標的指數的編制及發布至解決方案確定期間,基金管理人應按照指數編制機構提供的最近一個交易日的指數信息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先原則維持基金投資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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