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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收益分配,具體 分配方案以公告為準,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滿 3 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 利自動轉為相應類別的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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