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的投資范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債券(國債、央行票據、地方政府債、金融債、企業債、公司債、次級債、政府支持機構債、政府支持債券、可分離交易可轉債的純債部分、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同業存單、銀行存款(包括協議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銀行存款)、貨幣市場工具等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本基金不投資于股票,也不投資于可轉換債券(可分離交易可轉債的純債部分除外)和可交換債券。
版權所有 華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滬ICP備11050632號-1本網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