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 80%;投資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貨基金和黃金 ETF)等品種的比例合計不超過基金資產的30%;投資于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貨基金和黃金 ETF)的比例不超過基金資產的 10%;現金(不包括結算 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 5%。
本基金采用目標風險策略,根據權益類資產的基準配置比例來界定風險水平。本基金目標是將20%的基金資產投資于權益類資產(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其中混合型基金僅指最近4期季報平均期末股票資產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超過 50%的混合型基金,下同),上述權益類資產配置比例可上浮不超過 5%(即權益類資產配置比例最高可至 25%),下浮不超過10% (即權益類資產配置比例最低可至 10%)。 如果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變更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調整上述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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