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的標的指數為中證 800 紅利低波動指數。
中證 800 紅利低波動指數從中證 800 指數樣本中選取 100 只連續分紅、股息率較高且波動率較低的證券作為指數樣本,采用股息率加權,以反映中證 800 指數樣本中股息率較高且波動率較低上市公司證券的整體表現。
本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為:中證 800 紅利低波動指數收益率×95%+人民幣銀行活期存款利率(稅后)×5%
由于本基金為目標 ETF 的聯接基金,與目標 ETF 具有相似的投資目標,因此本基金采用上述業績比較基準能夠較好地反映本基金的投資策略,能夠較為客觀地反映本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
未來若出現標的指數不符合要求(不包括因成份股價格波動等指數編制方法變動之外的因素致使標的指數不符合要求的情形)、指數編制機構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應當自該情形發生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報告并提出解決方案,如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有實質性影響,則在 6 個月內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進行表決,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未成功召開或就上述事項表決未通過的,基金合同終止,但下文“(八)目標 ETF 發生相關變更情形時的處理”另有約定的除外。
自指數編制機構停止標的指數的編制及發布至解決方案確定期間,基金管理人應按照指數編制機構提供的最近一個交易日的指數信息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先原則維持基金投資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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